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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八章 双胞胎的过往


  两个人。

  两个孩子。

  他们还很小,却已饱尝人生百味。

  他们是双胞胎,也是孤儿。

  战争和疾病夺走了他们双亲的性命,可他们却像野草般,于春风夏雨中坚韧生长。

  达摩第一次见到他们的时候,他们在一片树林的边沿,追捕一只兔子。

  人的动作有时并不比这些小动物敏捷多少,就算是练过武功的人,身法也未必及得上一只被逼急的兔子。

  灰色毛皮的兔子已躲过了三次双胞胎的围剿,它总能寻找到他们臂膀之间的缺漏,由那缺漏之中逃出生天。

  捕猎仍在继续。

  兄弟俩若是得不到这只兔子,就都将饿肚子,而兔子倘若被兄弟俩抓到,命运当然会更加悲惨。

  达摩停下了脚步。

  他走了太长太远的路。他的脚底虽已长出厚厚一层肉用以抵抗砾石和荆刺,却还是觉得疲惫。

  他传的道好像并没有多少人感兴趣,更没有太多信徒能够领会。

  只因微妙之处无法用文字形容,全在悟。

  很多很多年以前,摩诃迦叶体察到了释伽牟尼拈花的意义,不觉莞尔,这个故事在达摩看来已近乎神话。

  世间根本没有这般人,无这般事。

  他已经几乎忘记自己当年是如何领会个中妙处的,岁月催人,他快老了。

  他要把法传下去,要把“达摩”传下去。

  “达摩”的意义是觉法,是博通。

  这是个沉重的称号,很少有人能够肩负。

  第一任达摩是南天竺香至王的第三子,和释伽牟尼一样,这位王子也抛却了荣华富贵,选择了这条艰涩的道路,至今已历五代,共一百二十年。

  他作为第六代达摩,往往自称一百二十岁。

  他原本的名字是什么,他早已忘却,他只记得自己也曾是孤儿。

  没有哪个孩子会成熟到选择这条寂寞的道路,也没有哪个成年人会幼稚到坚守这份沦陷苦海的圣职。

  悟道传道的过程总是痛苦,那意味着白眼、嘲讽、不理解。

  人们开始失去信仰。

  他曾问过一个九岁的孩子以后要成为什么样的人,孩子说想成为王子。

  成为王子意味着高贵的血统,花不完的钱,光明的前途。

  那不过是个九岁的孩子,却已明白这世上什么东西最实在。

  可惜王子很少,普通人却很多。

  孩子可能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来接受这条规则:人生不是公平的。

  暴力和贪婪是达摩一路以来见到的混乱因子,乐善好施的古风不再,乡村的人闭塞、懒惰、胸无大志,城镇的人则自私、纵欲、挥霍浪费。

  他很难受。

  所以他宁愿看着两个孩子捉灰兔。

  他并未打算对兔子施以援手,也绝不会帮助他们捉捕生灵。

  他只想做个旁观者,静静地观察事情的发展和变化。

  旁观也许无法免除杀孽,却一定能够大大降低一个人的负罪感。

  双胞兄弟真的长得很像,达摩一时也瞧不出二人外貌的区别。

  若要吹毛求疵般寻得差异,只能是眉毛。

  他们的眉毛都很浓,很粗,似剑,入鬓,然而一人的眉毛平起平落,另一人的眉毛却是朝两边上翘的,靠近山根处像是积了一层雨云。

  “凶相。”达摩兀自惊呼道。

  兔子疯狂地在地上起落,寻找着可以钻的地洞,或者是可以躲藏的草丛,它也许不明白,从人的视角,哪怕是孩子的视角看去,它的行踪都是一目了然的。

  平眉毛张开双臂,拦在兔子的必经之路上。他的动作很敏捷,反应很迅速,可达摩却摇了摇头。

  平眉毛无法抓住这只兔子,因为他不够狠。

  这是达摩的判断。

  想要抓住猎物,猎手必须有杀伐之心。

  开弓没有回头箭,出鞘必是沾血刀。

  就好像两人较量武艺一样,只要差距不是太大,赢的往往不是武功更高的,而是更敢拼,下手更狠的那个。

  果然,平眉毛的手慢了。

  他的手指没能沾到半根兔毛。

  达摩为兔子的走运松了口气,也感动于平眉毛的仁慈。

  可就在达摩打算离开时,却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变化。

  一颗石头精准无误地击中了灰兔的后腿。

  灰兔的动作终于迟缓了下来。

  平眉毛怔了怔,他的兄弟却已三步并做两步冲上前,用手中的木刺扎入了灰兔的身体,就扎在灰兔脑后靠近头颅的地方。

  那种地方受到重击,受击者往往会瞬间瘫痪。

  平眉毛惊愕地看着眼前的一切,久久没有回过神。他的兄弟举起木刺,木刺尖端还挂着灰兔的躯体,流淌着鲜血。

  “你出手若是总这么慢,我们就会失去很多只肥美的兔子。”平眉毛的兄弟提醒他。

  平眉毛点了点头,静默了片刻,道:“我不忍心下手。”

  他的兄弟将手搭在他的肩膀上:“如果你不忍心,你就会成为这只兔子。”

  平眉毛不答。

  他的兄弟继续问道:“你愿意成为这只兔子吗?”

  平眉毛仍旧一言不发。

  他们开始烤这只兔子。

  兔子的灰毛溶于火焰之中,血液成为燃油,内脏散发出香味。

  兄弟俩的争论也开始了。

  “如果我们杀了兔子,将它作为食物,我们和那些恶人有什么不同呢?”

  “人要活命,我们要活命,动物和人毕竟是不同的。”

  “可人和人总是一样的,为什么我们在荒郊野外挨饿,婆罗门和刹帝利的僧侣贵族们却能在他们温暖的家中享受农人劳作的成果?”

  “婆罗门和吠舍也是不同的,对于婆罗门来说,吠舍就是兔子,是任人宰割的动物。”

  “我不赞同,”平眉毛放下了嘴边一口也没吃的兔子肉,“人和人应该是平等的,就像人和兔子一样。”

  他的兄弟冷笑着:“饿上一晚,也许你会收起这样的想法。”言罢,他兄弟手中的那半只兔子已成唇齿间的咀嚼和享受。

  平眉毛咽了咽口水,可他只是低头看了看自己的那半只兔子,什么也没做。

  他的兄弟填饱了肚子,仍关切地提醒道:“如果凉了,肉就不怎么好咬了。”

  平眉毛呆滞地注视着手中的肉,他忘记自己以前是如何吃肉的,忘记了肉是什么味道的,他想不起自己单靠果蔬是如何汲取力量的。

  一切就像是幻觉。

  只有他对食肉这一行为的厌恶是真切的。

  “小友不爱吃肉?”达摩忽然问道。

  他站得很远,声音却清晰可辨地送入了兄弟俩的耳朵里。

  平眉毛的兄弟护在平眉毛身前,像在害怕达摩抢走那半块肉。

  达摩笑了笑,停住了前行的脚步,示意自己并无恶念。

  他在兄弟俩眼中看到了惶恐与世故,锤炼后的处变不惊。

  那是属于孤儿的目光,寂寞无援,因为他们明白,这世上唯一能够依靠的只有他们自己。

  达摩站了很久,终于重新迈开了脚步。

  那天的风是蓝色的,太阳是白色的。

  两个孤儿有了新的依靠。

  这是故事的一部分,讲述者正披着红袍。

  初新盘腿坐在红袍人跟前,右手托腮,入神地听着。他忍不住问道:“您就是那个眉毛平起平落的孩子?”

  红袍人点点头。

  “在夜间行凶的则是你的双胞胎兄长?”

  红袍人的反应仍是一样的。

  “深夜里那个卖面的老头子就是第六代达摩?”

  红袍人道:“是的,而现在他已下落不明,我怀疑这件事和我的兄长有关。”

  初新不解道:“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红袍人叹息道:“因为他总是对世界怀抱恨意。”

  “确实,你们相貌虽像,气质却截然不同,”初新道,“看见他的出手,我背上就会生出寒意。”

  “他出手从不给人留下后路,他的心狠到了极点,世上除了我这个弟弟,或许没有能让他心软的东西。”红袍人道。

  “你们明明是双生兄弟,经历的事情也都相似,为何二人的脾性有天壤之别?这是什么道理?”初新问道。

  “世上有很多事情本就是不讲道理的,他和我的区别,也许不过是他比我早来到人间片刻。”红袍人颇无奈地说。

  很多事的不同,好像就只源自分毫。

  “连老头子这么厉害的人物也无法教他向善吗?”初新自言自语般说道。

  “我的兄长也曾被师尊教训,可后来他便学会了隐藏自己的真实想法,我们行着同样的事,出于不同的考量和目的。”红袍人道。

  “而此刻时机已成熟,所以他显露出了原形?”

  “现在看来,是的。”

  初新倒吸了一口凉气。

  他恐怕是洛阳城中除了三位当事人外第一个知道这秘密的人。

  “您为什么告诉我这些?”

  “因为我在你身上看见了自己。”

  这是句很简单的话,也是句相当难解相当复杂的谶语。

  “我能帮什么忙吗?”初新问道。

  “我想过不了多久,我的哥哥就会找到我,以他的方式试图说服我,”红袍人说,“我需要你在那之前找到我的师尊,将他救出。”

  比起救人,初新更关心红袍人说的前半句话:“说服您?”

  或许对于一些人来说,寸心之争,死生皆可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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