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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善果不杀生


  福建某位夫人喜欢吃猫。

  捉了猫则先把小口坛子装入石灰,把猫扔进去,然后用开水浇进去。

  猫的毛被石灰气蒸腾得全掉光了,就用不着挺麻烦地拔毛:猫血都涌入腑脏之中,猫肉洁白似玉。

  她说经过这样处理,猫肉味胜过鸡雏十倍。

  她天天张网设置机关,捕杀的猫不知有多少。

  后来这位夫入病危,嗷嗷地像猫一样叫唤,过了十多天便死了。

  观察卢吉曾和这位夫人住邻居。

  吉的儿子叫荫文,是我的女婿,对我讲了这件事。

  于是又说起景州一个官宦子弟,爱把猫狗之类小动物的腿弄断,扭向后面,然后看它们扭来扭去地爬行、哀嚎取乐,并弄死不少。

  后来他的子女生下来后,脚后跟都反向前。

  还有我家妇仆王发,擅长打鸟枪,弹无虚发,每天都能打死几十只鸟。

  他只有一个儿子,叫济宁州;是在济宁州出生的。

  这孩子到十一二岁时,忽然全身长疮,好像是烙痕。

  每一个疮口里都有一个铁弹,不知是怎么进去的。

  用了各种药都不见效,最后竟死了。

  杀孽的报应最重,确实呵。

  我不明白的是,那些修善果的人都在一定的日子里吃斋,好像遵奉着律令,而平时则不能戒杀生。

  佛家吃斋,难道吃蔬菜水果就算是功德么?正是以吃蔬菜水果来避免杀生。

  如今的佛教徒说,某天某天,是观音斋期;某天某天,是准提斋期。

  在这一天吃斋,佛极高兴。

  如果不是这一天,在厨房里大宰大烹,菜板上堆满了肥美的肉,尽管惨酷地屠宰,佛也不管。

  天下有这个道理么?况且天子不无故杀牛,大夫不无故杀羊,士不无故杀狗、猪,这是礼法规定的。

  儒者遵奉圣贤的教义,当然万万没有不吃肉的道理;但是除了宴客和祭祀以外,如叶时杀生,也万万不妥。为了吃一块肉,便骤然间杀害一条命;为了喝顿肉汤,便骤然间杀害几十条命,或几百条命;以许多生灵无限的恐怖痛苦,无限的惨毒,供我享受瞬间的口福,这与在一定的日子吃斋,不是有点相矛盾么?

  苏东坡先生一向坚持这种看法。我认为这是比较中肯的观点。我愿意和修善果的人辩辩这件事。《阅微草堂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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