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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章 兄弟相残 5


  浑浊的粗气,随风飘散。沉重的缓吸,化为淡淡的汗水,夹杂着一股股鲜血,静静流淌,谱写着一首动人的男性歌曲。这是人性的证明,这是男人的世界,纵使千般磨砺,纵使粉身碎骨,我心无悔……

  李正光的体力,由于连番争斗,已经明显下降,反应力迟钝,出刀的力量速度也明显不如开始那么快狠准。武之一道,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李正光的处境,已经到了极其危险的境地。每一刻每一秒都会有生命危险,饶是有乔四躲在一旁,暗中放黑枪,可远水解不了近渴。枪声一响,不但乔四会暴露,李正光打了半辈子才创下的名声,也将出现不光彩的一面。不过,成功固然风光重要,可敢于直面失败,更是一种勇气。肉体的成长,并不能代表一个人长大成熟,只有心智,才可以决定一个人到底能走多远。拳脚武器皆落下风,那李正光只剩下一条路可走,战术……

  两军交战,非匹夫之勇,当年项羽号称力拔山河,功夫盖世,一样被甘愿钻人胯下的韩信活活逼得自杀,不过跳梁小丑一介莽夫罢了,成不了千古霸业。李正光是黑社会,本质就是无赖地皮,不管他多么的有美名,这都是事实,改变不了。为了获得胜利,他是会原形毕露不顾一切的。李正光从最初交手时即发现一个情况,就是A经常会看似无意,实则有意或下意识的一直注意着旁边B的战斗,这说明什么,这说明B在A的心目中,比他自己的生命还要重要。这说明A从一开始,就没尽全力,有些分心,所以才让李正光侥幸活到现在。兵者,诡道也,李正光从没说过,要和A进行单挑分胜负,即使说过,又能怎样?这是战争,战争就要不择手段。避其锋芒,攻其软肋。李正光猛然接连三刀,把A逼退,身体一个旋转,不顾一切的凌空跃起,当头就是一刀,狠狠的砍向了B。A的面色,顿时巨变,关心则乱,只要B在,他就有一个家。若是B死了,他一人独活世上又有什么意义。钱和权力真的重要吗?不,若是没有了家,钱和权力不过粪土。A的双眼,遽然变得通红,红的快要滴血,手中匕首反握,同样高高跃起,狠狠插向李正光背后。按理说,围魏救赵,李正光速度虽快,可毕竟气力下降,不如A那么反应迅速、敏捷,若是不闪不躲,即使砍中了B,也铁定要当场被A刺个透心凉。可人生,就是一场赌博,知道底牌的一方,总是占上风的。李正光压根就没打算躲,他在赌,赌A不敢冒险。

  冷汗,从A的额头滑落,他和李正光激战良久,面不改色心不跳。可李正光才刚偷袭B,A即变得宛若疯狂。李正光的生死,A压根不在乎,但他是不会让B受一点伤害的,若是B死了,那他的存活,又将有什么意义。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A顾不上杀掉李正光,右手忽然松开,手中匕首落地,顺势原地抱头一滚,硬是后发制人,在千钧一发之际,抱住B的双腿,将其扑倒,险险躲过了李正光和小霸王的双重攻击。但他自己,却受了一定的伤害,胳膊上一道狰狞的伤口,正不断往外冒着鲜血,瞬间染红了衣襟。这是李正光第一次砍中A,虽然手段实在有些卑鄙无耻,可这不是以武会友,战争要的是胜利,不是过程。

  残忍的冷笑,挂在李正光面颊上,人在逆境中和顺境中,完全是两种表现、心态,试想一个家产过亿的款哥,会怕请美女在高档饭店,点上鲍鱼龙虾一堆美食吗?可若是一个打工仔,恐怕早就冷汗淋漓,衣服都湿透了。李正光现在一扫刚才的阴霾,意气风发,底气十足,他给小霸王使了个眼色,小霸王颇为会意的抢先出手,刀刀砍向战力相对弱得一方B。李正光也不甘示弱,两个大男人挥舞着手中的长刀,上下翻飞,刀刀不离美女的要害,气的A咬牙切齿,又有些无可奈何。不管他如何进攻,李正光和小霸王都当没看见,铁了心的同归于尽,逼得A只能不断替B挡刀,打到最后,A干脆把B一把拽到身后,一人顶住了李正光和小霸王两人的狂轰乱炸。此时,围在场边的一众马仔也回过神,反应过来了,这又不是公平单挑,他们站在一旁楞毛啊?难不成看戏?于是,二十多把寒刀,晃的天空都失去了颜色,疯狂的涌向了B。他们是黑社会,本就不是正人君子,冒充什么侠士啊。先把女的宰了,然后好虎架不住群狼,这么多人集体上,还怕搞不死剩下的。

  刀光剑影,血肉横飞,A在也没有了初时的从容,金发狂舞,发了狂一样的左冲右突,想要杀出一条血路,可李正光和小霸王都不是好惹的,倘若没有B连累,A倒是可以轻松逃走。可若是没有B,那他的人生,又将有何生存的意义,他宁可选择和B一起死,都不会独自逃走的。警车的呼啸声,远远传来,李正光一党倒是面无惧色,警车而已,自家人,警匪一家吗,他们怕什么。A和B就没这底气了。他们明白,一旦落入警方手里,恐怕比落入这些黑社会分子手中更加悲惨,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鲜血四溅,挥洒在沧桑的大地上,宛如不要钱的雨水。A已经顾不上保护自己,豁出去受伤,也要快速杀出一条血路离开。B也明白此时不走,永远都别想走了,她大声尖叫,口中说的虽然是外语,但大体意思就是让A先走,别管他。不过,想走没那么容易。由于人多,乔四等了好久,都没找准机会开枪,虽然说他已经做好了宁可暴露,也不放走A和B的打算,可若是能两全其美,岂不是更好。警方就要来了,一旦警方到了,他必定无处藏身,所以,他要在临走前,杀死A和B,以绝后患。

  愤怒的子弹,咆哮嘶吼,誓要撕开皮肤骨肉,在A的身上开个血洞。A被李正光一党死死缠住分了心,没有发现暗中偷袭的乔四,B的眼神可没问题,作为国际职业杀手,若是眼神不好用,那岂不是贻笑大方。B不顾一切的冲到了A面前,用身体挡住了漫天的刀光剑影,和诡异阴毒的子弹。血肉横飞,无需多余的言语,一切尽在不言中。真心相爱的两个人,根本不需要考虑、犹豫,即可为对方牺牲一切,这是本能,爱的本能。没有B,A无法独活于世,同样,B又何尝能让A死掉,独自存活呢。至少,她死了,A就没有了累赘,可以逃出去,而A死了,她一样无法离开。

  悲凉又古怪的声音,从A的嘴巴里发出,他想痛苦的仰天咆哮,却发不出一点声音,他毕竟是个哑巴。B的惨死,已经刺激的他快要变成疯子,可他明白,自己必须走。B临死前虽然没来得及说一句话,可那哀怨惆怅的眼神,已经让A明白,她在让自己快走,让自己好好活下去。心有灵犀一点通,这种爱情,是可遇而不可求的,许多人终其一生,都想寻找到这么一段爱情,却徒劳无功。人生,并不一定平平淡淡才是最真。一见钟情,或许短暂,像盛开的烟花,转瞬即逝,可没有人规定一见倾心不能长久,为什么不能好花常在,一生相守不离不弃呢?

  两滴泪水,从A的双目中滑落,饶是铁汉,也有柔情似水的一面,一道道血泉,在他面前飞溅,他狠狠盯着乔四离去的背影,像是要永远把这个人记在心里,他好恨。警车的声音越来越近,他猛然凌空接连两脚,逼退了李正光和小霸王,快速出刀,杀出一条血路,夺路而逃。

  “不要追了……”,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或许是真英雄,但更多的则是莽夫。李正光见A已经逃走,阻止了手下人继续追赶,他和小霸王,已经气喘吁吁,而二十名好手,竟然死伤过半,若是追下去,天知道会发生什么,他不是傻子,知道这种人一旦发狂,会有多可怕。知道追击这种高手,要冒多大的风险。不过,他是不会放过A的,杀了他这么兄弟,又让他颜面尽失,若不能把此人埋骨在哈尔滨,他还怎么混。

  “把这个女的衣服剥光,挂在四哥别墅门口,他会回来的……”,如果这是一条不归路,那坏就坏到底吧,明明是黑社会,偏偏还要装仁慈,那只会让人觉得更恶劣,李正光不会那么假惺惺。他本就罪大恶极,活人都照样杀,侮辱下死人尸体,又有什么大不了的。他的这招,不可谓不恶毒,只要把尸体挂上了,无论A躲藏在哪里,早晚都要回来。因为爱就是不顾一切,爱就是奋不顾身,爱是没有道理可言的。只是,为什么李正光会觉得那个开枪偷袭的医生,身影这么熟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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