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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七章 争雄 6


  耗瘸子和田东旭的战斗,已经进入到了白热化的程度,双方随时有可能分出生死。不过,拳怕少壮,田东旭虽然勇猛,毕竟年纪大了,又不是什么精通内功的武林高手,越老越厉害,时间一久,自然而然的体力有些下降,相形见拙。而和他相反的是,耗瘸子则是越战越勇,越打越精神,打出了魄力,打出了激情。世上有种人,天生就是为战斗而存活的,只有在不断的杀戮当中,他们才能找到真正的自己。耗瘸子,恰巧就属于这种人。

  一股血泉,直冲云霄。用刀的战斗,稍有不慎,即有可能坠入十八层阿米地狱,永世不得翻身。田东旭的单刀,猛然被嗜血的耗瘸子,狰狞的单刀架住,左手长刀则顺势,一刀切下了他的小胳膊。双刀,不是人人都能用的,因为人的双臂,很难保证力量相等,不过双刀的威力,毋庸置疑,也只有像耗瘸子这种从小腿有残疾,只能靠拼命锻炼双臂的超级变态,才能把两把大号砍刀,挥舞的虎虎生风。惊恐的田东旭,痛苦的捂着自己的断臂,连连后退,瞳孔收缩,面部抽搐,一副惊慌失措的丧家犬模样。

  黑道火拼,如果没有深仇大恨,废掉人一条胳膊,已经可以罢手了。毕竟,混黑道的,讲究的是兄弟情义,盗亦有道。砍掉人一条胳膊,已经够狠毒了,得饶人处且饶人,何必赶尽杀绝呢。不过,不是每个人都会尊重老一套的。时代不同了,对于乔四、羊皮、龙哥等新生代黑势力而言,压根就没在乎过,所谓的老规矩,黑道法则。乔四一党人的作风,一向是要么别做,做就要做绝,斩尽杀绝,寸草不留。别说乔四等人少年时,和田东旭有很深的过解,就算双方是初次见面,耗瘸子也不会心慈手软的。因为他是耗瘸子,没事都想找事砍个人爽爽的哈市三巨头老二,郝伟涛。

  “姓田的,想不到吧,你也有今天……”,耗瘸子笑的有些邪恶,狰狞,阴森森的不怀好意。杀人不过点头地,但一刀把田东旭解决掉,实在太仁慈了,明显不符合他的性格,他要慢慢享用胜利的果实,用田东旭的血肉,去勾画地狱最真实的一面。用鲜血和呻吟,去满足他那有些变态扭曲的心灵。鲜血,是如此娇艳,如此迷人,宛如世间最美丽的花朵,静静绽放,让人着魔。生命的能量,正不断从田东旭体内大量流失。耗瘸子正残忍的,剁着他的四肢,一刀一片肉的把他活剐。莫欺少年穷,他或许做梦都没想到,当年的几个小逼崽子,如今竟然变成了哈市的主人,真正的,嗜人都不吐骨头的狼王。不过,这就是黑道人的宿命,出来混,早晚都是这个下场。不要说田东旭,就算强悍如乔四,国家若不法办,任由他发展,壮大,早晚有一天,会有人眼红,取代他,成为更强的存在。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更比一代强。这是宿命,无法改变的宿命。

  田东旭去了,可厮杀依然在继续。大规模的火拼,局部的胜利,可以影响到全局,但不能保证一锤定音,改变最终的结果。不过,不得不承认,火拼、厮杀,确实是一项可以快速促进人成长,从幼稚走向成熟的高危险运动。他能让善良的人,变成魔鬼。懦弱的人,变得坚强。好处多多,只要你能完好无损的活下来,就可以脱胎换骨,彻底成为铁血男人。尘土飞扬,人仰马翻。大小地主,宛如两名发了疯的相扑运动员,晃动着满身的肥肉,撞到了一片拦在面前的马仔,嗷嗷怪叫的冲向了乔四。形势逼人强,要么杀死乔四,要么承受龙哥的滔天怒火,反正怎么样,他两都凶多吉少。既然如此,唯有拼了。

  阴冷不屑的笑容,浮现在乔四面庞上,他掏出一包香烟,优雅的点燃,然后转过身,忽然猖狂的大笑走开,压根就没理暴怒的大小地主。作为大哥,该出手时才出手。两个小虾米而已,让马仔们去处理吧。若是事事都要他亲自来,那要这么多小弟干嘛。黑社会大哥,说白了也是领导。作为一名称职的领导,没有必要事事操心,也不可能啥都懂。但其实当一名好领导并不难,只要你肯知人善用,少收点黑钱,你就具备了成为一个好领导的潜质。

  狰狞的刀光,带起一片寒气,宛如霹雳闪电般,划破天际,映的人双眼一阵刺痛。乔四旗下姓崔的炮手,手握匕首,一刀拦下了发狂的大地主。一寸短,一寸险。敢用匕首正面对敌的男人,要么是发疯想找死,要么就是极为难缠。这位姓崔的炮手,目光阴狠,满脸横肉,怎么看都不像是找死的。中华大地,能人义士辈出,即使街头卖艺的,都不要轻易小瞧,说不定就能让你大吃一惊。这位姓崔的,一对匕首使得神出鬼没,宛如毒蛇般难缠。他曾私下和李正光较量,硬是激战了半个小时,都没落败,让乔四大吃一惊。大地主虽然勇猛,但对上这种剑走偏锋,阴毒至极的对手,实在是有力使不出,凶多吉少,不容乐观。与此同时,浑身肌肉,宛如一辆坦克般的张姓肌肉男,拖着粗长沉重的铁棍,一棍子狠狠砸下,拦下了发狂的小地主。一力降十会,以巧破千斤。绝对的力量,就是绝对的实力。单纯以力量来讲,乔四旗下,暂时还没有人能比这位肌肉男更恐怖。小地主很不幸,非常不幸,遇上了怪兽一般的人。稍有不慎,即有可能被砸成肉酱,尸骨不存。

  血腥残忍的厮杀,在每一个角落里不断上演。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战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对手。在自己的战斗中,你唯一能做的,就是杀死对手,想太多的人,是无法在战斗中获胜的。作为乔四旗下第一金牌打手,李正光颇感郁闷,他的名声,是靠在无数血腥火拼当中,打出来的。可今天,他开始先是被两位高手夹击,一直处于危险的边缘。现在又久战不下,变得有些暴怒。受伤事小,面子事大,眼看小霸王都快把对手解决掉了,他还在这边磨皮,说不急是假的。他的对手,是绰号滚刀肉的范泽忠,极其精通摔技,是擒拿散打的超级高手,一看不妙,抱着就摔,这让李正光暴跳如雷,空有一身本领,却使不出来。天生一物降一物,怪就怪李正光没挑对对手,若他的敌人,是同样精通腿技,以腿法擅长的另一名警界精英,绰号鬼钻的林伟,那恐怕瞬间就分出胜负了。

  “麻痹,老子今天不宰了你,就不叫李正光……”,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炷香。李正光咬牙切齿,恨恨的骂骂咧咧。他的性格,有些残暴,有些直,不懂圆滑。长这么大,单挑他没怕过谁。让他知难而退,那是不可能的,越是难缠的对手,他越要将其杀死,不然怎么能显出他是第一金牌打手呢。况且,滚刀肉范泽忠,不过是仗着相生相克的原理,和他打了个半斤八两,其真正的实力,根本和他不是一个档次,不然也不会和鬼钻联手了半天,都没能把他做掉。

  “你去死吧……”,李正光忽然连劈数刀,和范泽忠拉开了距离,右脚狠狠一跺,整个人凌空飞起,一记飞脚踹向了范泽忠头部。凌厉的脚风,让人毫不怀疑,这一脚要是踢实了,八成就是严重脑震荡。不过,人的能力,和品性完全无关。中国近代两大文豪,鲁迅和他弟弟周作人,同为当时文人的里程碑式人物,结局则完全不同。甚至说,现在的世人,只知道鲁迅,不知道周作人,概因周作人晚年失节,成为了文化汉奸。这范泽忠,虽说是标准的警界败类,可没人规定,败类就必须是无用的酒囊饭袋。恰恰相反,放眼全警局,单挑能赢他的,几乎找不出几个。摔技,可以说是中国近代功夫,最注重的一面,搞个散打都快赶上摔跤了。范泽忠的实战经验相当丰富,而且懂得利用自己的长处,去攻击敌人的短处。面对李正光的全力一脚,他不慌不忙,不但不躲闪,反而快步上前,拉近距离,主动把身体凑了上去。拳,拉的越远,打得越重,若是和老霍一样,动不动抱着泰森,不让其拉开距离,就算泰森号称铁拳,一样无可奈何。两声轻微的声响,从范泽忠身上传出,他满身的肥肉,一阵抖动,迎下了李正光的攻击,双手顺势抱住了李正光的双腿,然后身体微微后仰、旋转,瞬间把李正光丢了出去。不过,他犯了一个很严重的错误,这个错误,是致命的。杀猪般的惨叫,让人耳膜一阵生痛。血液横飞,范泽忠突然凭空矮了一截,两段肥嘟嘟,肉鼓鼓的小腿,在地上不停翻滚,带出一片血迹。李正光和魔鬼一样,浑身是血,凶残的从地上站了起来。

  “白痴,同样的招式,不要对我使用两遍……”,李正光笑的有些狰狞,他是真正的武术高手,从小习武,早就算准了对方的招式。刚才,当他落地的一瞬间,猛然身体蜷成一团,贴着地面,一个翻滚,用类似于地躺刀的招式,快速靠近了范泽忠的双脚,一刀解决了对手。而失去了小腿的范泽忠,不过是个废人而已,任人宰割,可正当李正光凶相毕露,想要斩尽杀绝之时,一件意想不到的状况发生了。

  震天的枪响,让大脑严重发热,陷入了疯狂厮杀的三方人马,迅速清醒了过来。用枪的战斗,和用刀械,完全是两码事。血肉之躯,如何和枪械相对抗。现代战争,十个拿着AK的暴徒,只要战术运用合理,可以轻松解决掉一两百号拿着砍刀的马仔。三方人马,不由自主的同时停止了攻击,愣在那里,然后双目紧盯着对方,小心翼翼的缓缓向后退去。

  人群散开后,血腥的厮杀场中,霎那间,变得空空荡荡,一目了然。一股血泉,从马殿龙的胸口,缓缓渗出,然后和泉水般疯狂喷洒。他吃惊的捂着胸口,看着卷毛陈建斌,不能相信的倒了下去。那意思仿佛是在说,你不守规矩,太卑鄙了。一股淡淡的青烟,从卷毛陈建斌枪中冒出,他凶狠的望着四周密密麻麻的马仔,宛如一头发了疯的公牛,丧失了理智。

  阳光,暖暖的挥洒在众人头上,数百号马仔,静静地站在那里,大气都不敢喘一声。事情的发展,有些出乎意料,又在情理之争。狗急跳墙,人急红眼。世上没有不可能的事,只要把人逼急了,一切皆有可能。

  “啪啪……啪啪……”,双手轻轻拍击的鼓掌声,在这血腥的炼狱当中,是如此诡异,又如此和谐,所有人都不由自主的望向了乔四。有些人,不管站在哪里,都是群众的焦点,万世巨星,这就是领袖气质。

  “卷毛,你真他妈的有种,敢动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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