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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各显神通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一条松花江,见证了多少风流人物。管你生前如何嚣张,死后不过黄土一胚,不值一提。杜小风的尸体,被草草的塞进了一条破麻袋中,陈尸江底,对于杜家而言,死了的,就不是天才。杜家家大业大,人才济济,儿孙满堂,死掉一个子孙,根本伤不到什么元气。况且,杜家家规极严,杜小风不听从命令,错失良机,死不足惜。不过,打狗还要看主人,杜家的尊严,绝不允许被亵渎。杜小风再有错,毕竟是杜家的人,由不得外人想捏就捏,想扁就扁。杜家的当代家主杜振业,勃然大怒,决定不惜一切代价,动用一切力量,消灭黄挺利,不死不休。

  振业,振业,振兴家业。杜振业,是一个传奇人物。他长得个子不高,一米七左右,留着两撇八字胡,面色阴狠,一对小眼珠子,精光四射,让人不寒而栗。虎父无犬子,杜振业的父亲,曾拜师燕子李三,后追随戴笠,戴笠死后,因害怕共党秋后算账,跟随毛人凤去了台湾,后不知所踪。当贼的最怕别人记下自己样子,加上当时照相机少的可怜,这造成了杜振业从出生,就不知道父亲长什么样子。杜振业出生时,正赶上杜家最为危难的时候,老爸也不在身边。诺大的家业,空有万贯家财,却在文化大革命的阴影下,金银财宝如同废铁,想花都花不出去。家中后代,饿死无数,大人尚且没有饭吃,哪里有心思养小孩。许多杜家的后代,纷纷饿死,成为杜家长辈的腹中补品。但杜振业奇迹般的活了下来,不但身体健康,还从小就显露了超人的偷窃天赋,八岁那年,即可神不知,鬼不觉的把杜家长辈眼皮子底下的点心,塞进了自己口中,让杜家长辈,既气愤不已,又感叹长江后浪推前浪,此子简直是天纵奇才,是以,杜振业在十二岁那年,即被上一代家主,亲自定下为家主继承人,是杜家有史以来,最为年轻的家主。这么一个强势的人物,如何能忍受别人骑在他头上拉屎?

  晚风凄凉,夜色悄悄的降临,哈尔滨的夜空,出奇的美丽。一对对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背着书包,亲亲我我,好不羡煞旁人,让人忍不住想念那段甜蜜的少年时光。东北女孩,性格一向直爽,如果爱上你,即使明知不应该,不可以,也会毫不犹豫的跟你走。如果不爱了,留也留不住。这不是开不开放的问题,完全是性格决定行为。不像南方妹子,谈场恋爱,像做生意,想那么多,也不嫌累。黄挺利特羡慕这些花季年龄的少年人,他从小没尝试过上学是什么滋味,难免有些想往。人都有逆向思维,得不到的,没尝试过的,才是最好的。如同大部分的普通人,念书时,天天盼着放学,放假。毕业了,又好怀念自己的学生时光。可惜时光不能倒流,回不去了。

  醇香的白酒,犹如世间最甜美的甘泉,灌进了喉中。兄弟相聚,当然离不开酒色。丝毫不知自己已经陷入了危险处境的黄挺利,搂着两名高挑的东北妹子,和几个把兄弟开怀畅饮。紧张刺激过后,没有什么能比喝喝酒,玩玩女人,更能放松了。车到山前必有路,既然猜不出是谁想杀他,那就不想了。黄挺利才不在乎谁和他过不去呢,看不见的敌人虽然可怕,但勇者无惧。输,是不需要理由和借口的,如果他不幸死掉,那他只能怪自己技不如人。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他不过就是贱命一条,谁有本事,尽管拿去。

  “老三,我看好你,要人要枪,尽管张口,在东北,咱哥几个就是天,谁他妈的敢惹咱,拿枪崩了他……”,三杯酒下肚,郝瘸子立马面目狰狞,原形毕露,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猖狂模样。他的话,立刻得到了小克的大声附和。北方汉子,自古喜欢大碗喝酒,大口吃肉,讨厌那些文绉绉,磨磨唧唧,扭扭捏捏的男人。兄弟聚会,不喝醉那是不给面子,几人当中,也就乔四由于伤势未愈,所以例外,浅尝即止。其余人,基本都已露出醉态。

  人的能力,不是无止尽的。你不能保证一个老农,干不好领导。同样,你也不能保证是个人就能做领导。这就像有的人,管理一家小公司,打理得井井有条。可一旦管理大财团时,会露出致命的缺点,如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般无法挽回,这就是能力问题。当一个四五人的流氓团伙,变成了如今几千号人的超级地下组织,黑社会,那以前那些称兄道弟,坐地分赃的把戏,全都变成了致命的缺陷,幼稚可笑的行为方式。有规模了,就必须要有相应的管理。小有小管,大有大管。说白了,政党其实也是在管理。乔四极其聪明,有远见,他不想所有人再各自为政,每次某位兄弟发生事情,呼啦各自带着一群人按自己想法来,乱轰轰的一团糟,太缺乏组织性和分工了。黑社会,就要有个黑社会的样子,和街头的小混混一样,没有丝毫秩序,成何体统,这是他绝对不想看到的。但他尚未统一哈市,暂时无法制定地下法律。所以他只能退而求其次,他的第一步计划,是先管理旗下的马仔,把所有马仔,每一百人分为一组,成立一个分舵,任命一个舵主。每一舵的职责各不相同,有专门看场的,有专门收保护费的,还有专门负责火拼的,暗杀的,保护老大的,等等等等,严格分工。一个由四五名亡命少年组成的犯罪团伙,正越来越向着集团化,规模化挺进,这是非常可怕的。希特勒,蒋介石,墨索里尼,许多政治家,其实都是靠着黑势力登上宝座。开始即注定结果,那些街头的小混混,犯罪分子,是永远不会真正明白,他们到底和黑社会,有什么区别。

  想到就要做到,不然就是空谈。乔四很快把自己的想法表达了出来,作为领导,每位领导的行事手腕,都不太一样,有的领导,喜欢先听听属下的意见,然后综合一下,再做决定,这通常都是小领导;有的则表达一下自己的立场,根本不参与其中,完全交给属下去做,只看结果,不看其它,这通常是大领导;而更有甚者,则是直接拍板,立场极为坚定,自己决定的事,八匹马都拉不回。这种领导,完全不给别人说话的机会,说他有主见是好听的,难听点的,叫为人过于霸道,不好相处,这通常是手握重权的顶级领导;乔四,恰恰属于这类人。他把自己的计划向几个把兄弟说明,不是为了征求他们的同意,而是让他们去执行,一起参与。这也就是说,乔四根本没有给哥几个反驳的机会。不过,他是大哥,所以他说了算。即使郝瘸子心中不满,嘴上也不敢反驳。经过一夜的推敲,乔四集团首批十三个分舵,正式成立。李正光任第一分舵舵主,负责火拼,争抢地盘。小克和郝瘸子各领一分舵,仍保留自己的自主权。其余分舵舵主,多是由绿军装中的骨干人员担任。

  世事无绝对,许多人天真的以为,黑社会吗,不就打打杀杀,够狠,能拼命就行了,什么分不分舵的,又不是小说。这完全是幼稚的想法,纵观今古,从塘口,到扛把子,到山口组的小组组长,只要形成一定规模,就铁定要朝着规模化,集团化迈进,这是不可避免的铁律。乔四在被捕时,旗下共成立了二十五个分舵,参与到了哈市各个行业,风光到令人发指的地步,想在哈市做生意,政府说了不算,若是敢不交保护费,天王老子都保不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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