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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三章 这样的话,我也就不用死了?


  “真漂亮啊!”

  看着这棵突然“进化”了的黄金小树,胡晓山不由得赞叹道。

  “如果带到人类世界去卖,估计能值不少钱!”

  这棵小树绝对是一件艺术品,虽然它的枝条并不粗壮,叶片也稀疏得可怜,但却直觉上就给人一种神圣、高贵的感觉,真正的“可远观不可亵玩”的那种。

  “咦?这些叶子刚刚还没图案的吧?怎么现在有了这些花纹?”

  仔细观察着小树,胡晓山突然发现了它的一些变化。

  “这是……地图?而且,每一片叶子上的地图中,都有着一个比较明显的凸起的小点……”

  “这些地图难不成有什么特殊的含义?还有这些小点……”

  一边思索着,胡晓山的神识就渐渐贴近了那些小点,他想要“摸”一下它们,感觉一下它们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对于异乎寻常的地方,十之8九的人都是有着好奇心的。

  虽然明白好奇心害死猫,但能做到不对任何事物产生好奇的,又有几个?

  就在胡晓山的神识触碰到其中一片叶子上的小点时,突然一阵熟悉的眩晕感传来!

  下一刻,他的意识就出现在了现实世界里,只不过,却并不是他的本体,而是一只明显小了许多的一只金色的珊瑚虫身上!

  没错,这只金色的小珊瑚虫,正是他8个幼体中的一个!

  “什么情况?”

  感觉自己从一个幼体中“钻”出来,胡晓山直接就陷入到了懵比的状态。

  先前,他就是试着与这个幼体沟通,结果,没有结果;

  然后他又把蜃女带过来试着与其沟通,结果,依然无果。

  甚至,它们给蜃女的感觉,就是一具具躯壳,仅此而已。

  “难道,它们真得没有什么意识,真得只是躯壳?”

  感受着这个幼体里,好像并不是因为灵智太低而无法与之沟通,而是根本就没有可以沟通的存在,胡晓山不由得认同了几分蜃女的话。

  这里,根本就是空荡荡的一片,就如同在一个庞大的建筑里,只有一个空旷的大厅,却并没有任何“内容”。

  “如此看来,蜃女的感觉应该是正确的,它并不是一个‘完整’的珊瑚虫,它并没有一只珊瑚虫应有的意识与思想,从某种意义上来看,他不是我的‘后代’,而仅仅是……我的分身?”

  “这样的话,我也就不用死了?”

  想到这里,胡晓山虽然刚刚还因为这些幼体没有思想而有些失望,但转念一想,却又不由得兴奋起来。

  毕竟,他还没活够!

  “虽然还没有确定,但好像、应该、差不多就是这么回事……吧?”

  “如果是‘门户’的话,反向穿回去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此时的胡晓山,竟然没有半点儿危机感——他也不想想,如果从此再也回不到本体里该怎么办……

  下一刻,胡晓山直接就将意识没入到这个幼体——(或者说分身?)体内的小白鱼上。

  一阵轻微的眩晕过后,胡晓山已经回到了小白空间里。

  “竟然真得可以?!”

  看着那棵半米多高的金色小树,感受着小白空间里特有的温暖与光明,胡晓山不由得感觉有些如梦似幻。

  接下来,胡晓山几乎就是玩儿心大起!

  他接连用神识分别触碰了另外的七片叶子上凸起的小点,然后便分别从另外的七个幼体中“钻”了出去。

  反之,他也通过那些幼体体内的阴阳鱼,成功回到了异空间中——“去”的时候,他自然每次都是通过黄金树的树叶;而回来的时候,他则是有时直接进入小白鱼,有时则是进入小黑鱼。

  当他发现直接进入分身体内的小黑鱼也能回到小黑空间,并且看到那已经颇具规模的坟头儿、墓碑,以及小溪和其中的蜃女的时候,不禁完全肯定了自己的猜测——

  这些幼体,并不是他的什么后代,而就是从他的本体上分化出去的一些分身!

  或者说,是他可以“借道”异空间前往另外一些地方的“门户”!

  这其中,让他感觉最激动的一次“穿梭”,是来到那个附着在黄金贝身上的分身中。

  当时,恰巧那只黄金贝“搬家”,两片贝壳一张一合间,在海底一忽儿一忽儿地游了起来!

  分身随身在上面的胡晓山,简直就好像是在飞一般!

  那种久违了的身体移动的感觉,让他不由得大为激动,虽然并不是他自己在走,但就如同腿脚残疾了的人,能坐在轮椅上出去透透气也是好的,现在的胡晓山,也是一样……

  不过,生怕距离太远了影响了“穿梭”,更害怕去得回不得,胡晓山便给小皮传音,让它阻止了这只黄金贝的继续迁移。

  其实,他倒是可以试试对这只黄金贝传音,但一来是担心吓到它,二来也怕这个家伙并不会简单地听命,毕竟,想要控制一只半大的黄金贝,比当初控制一丁点儿大的小皮它们要难得多。

  甚至于,有可能还会承受反噬的风险。

  当然,以胡晓山如今的神识强度,受到反噬的可能性已经极小。

  而且,即使有一些反噬,应对起来也不是太过困难的事……

  不得不说,小皮刚刚大战海蠕虫的场面,已经深深地震撼到了这只黄金贝,而之后它把海蠕虫给做成“小菜”,更是让黄金贝吓得再也不敢在此久留。

  但是,那时的它又不敢直接跑路,生怕再因此而引起小皮的重视,把它也给切吧切吧吃了!

  黄金贝的肉,那可是又嫩又香的——

  这种体型并不算太大的贝类,其肉质肥美鲜腴,无论是蒸、烤、涮、醉,还是炒菜、煲汤都是上乘之选!

  而且,黄金贝最适合做葱烧:将其用热水烫一下,开嘴儿后将肉挑出,然后再将大葱切段爆香,将贝肉溜进去打个滚,片刻后便调味收汁儿……

  那滋味儿鲜美的,给座金山都不……犹豫地马上就换!

  谁还跟钱有仇咋滴?

  孔子曰:“妈呀,肉真贵!”

  孟子曰:“孔子说得对……”

  肉那么贵,有钱才能买肉吃啊!

  没钱?只能喝西北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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