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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九零章 鸢肩公子二十余


  襄阳高家素来以富贵和侠义著称。

  这个时代的富贵人不少,侠客也众多,可能够同时做到二者的却很稀罕。

  富贵须积财,侠者往往散财。

  襄阳高家是个例外。

  高岚曾祖父的曾祖父高之飞是个运气极好的人,一面勤恳劳作,一面行侠济贫,他家中的财产不但没少,反倒一日日地多起来。

  时人以为怪谈。

  高之飞中年以后,耗费巨资请当时的铸剑大师吴忧铸造了一柄削铁如泥的神兵,据说这柄神兵初成一刻,天空划过流星,吴忧大师认为这是吉兆,便将之命名为“流星”。

  据江湖传言,“流星”在出鞘时也会放射出夺目迷人的光芒,可惜那光芒太耀眼,也太过短暂,看见过那光芒的人大多死去,没有死去的也都心灰意冷,不再使剑。

  高之飞凭借“流星”和他轻灵飘逸的剑法于荆襄武林立威,而吴忧大师也靠着高之飞付他的那笔巨款发家致富,吴姓同样成为荆襄一带举足轻重的大族。

  朝代更迭,名剑消沉,江湖中仍数得上号的剑之中,“流星”大概是风评最好的。

  高家承袭了祖辈行侠仗义的传统,偶尔靠剑,更多时候则是倚仗雄厚的财力。

  大多数穷困潦倒的人并非不愿努力,而是实在缺乏起始的资金,被限制于赚一天钱混一天饭吃的可怕循环中,高家会给不甘于此的人二十两黄金,约期一年,三年后如数奉还即可。

  二十两黄金能干很多事情:买十亩好地,开两间装潢不错的饭馆,或者托人铸造一柄好剑。

  地里能种植出果蔬稻麦,饭馆能接待酒客食客,剑能杀人。

  这些事情都能带来源源不断的财富。

  靠这二十两黄金发家的人已可以千计数,他们都很感念高家的恩情。

  更难得的是,就算是那些没有脱贫的人,三年后也照样拿着二十两黄金恭敬地等在高家的钱庄门前。

  因为他们敬佩这个家族,不愿做出有负于高家的事情。

  高岚自小就被教育,要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用宽容的态度对待别人。

  自高之飞以后,高家的剑术一直没有很好的传人,高之飞的后人要么不如他的资质高,要么不如他勤奋刻苦。

  太聪明的人往往不爱努力,太努力的人往往不够聪明。

  高岚是个例外。

  他是个学剑的天才,任何招式一点即通,一使就会,聪慧如司马笙,在剑道的钻研上也不敢妄称胜于高岚。

  高岚的父亲认为,重振高家威名的重任该要落在高岚肩上。

  所以“流星”自然也佩在高岚腰间。

  当高岚得知龙九的死讯时,便和自己的五位君子朋友商量着来洛阳,找到那名穿红袍的凶手。

  “去,为什么不去?”唐觞脾气最冲,性子最急,任何事情,他总是最先响应或回绝。高岚还记得小时候和唐觞吵架,唐觞嘴笨吵不过,竟抄起一根粗木棍,使劲朝着高岚的脑壳砸去。幸亏高岚的家仆足够忠心,顶着冒犯唐家的风险硬接下了唐觞的木棍,高岚才不至于变成偏瘫。

  后来,那家仆挨了一百板子,领了几十两散银,被驱逐出了高家。

  “洛阳正发着病呢。”吴惆说话总是细声细气,考虑的好像也常常是不好的事情,大概他的父母不该取这么样一个名字。然而他的姓氏已经决定了他的名字不能取得太好。吴家人脂粉气很重,好像自从吴忧大师不再铸剑以后,吴家人就很少做粗活累活了。

  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人常常谈吐也缺少中气。

  “我觉得大哥说得对。”吴怅附和道。他病怏怏的样子比吴惆还要严重,吴惆的决定总能成为吴怅的决定,也许吴家老二关在家中和女眷待着的时间太长,本身的男子汉气息已少之又少,由于面容姣好,倒像是捂着心口蹙眉的西子般惹人疼。

  “仇是要报的,可也并不急于一时吧。”杨淮打圆场道。他的名字没有楚地的那种蛮劲,倒带了江南三分风月。名字虽温柔,杨淮的面容却还是比吴家兄弟要阳刚一些,有棱角,却又并非鲜明。他好像总是在调和其余四人的意见。

  当然,司马笙从来不需要他调和意见。司马笙只总结。

  他的总结是有引子的:“我听说洛阳刚刚经历一场劫难。”他说的自然是尔朱荣发动的“河阴之变”。河阴之变已使得天下哗然,北魏边境的皇亲国戚人人自危,有不少叛逃至西域,藏匿于诸小国之中,南面的则归降大梁,讨个避风的港口。

  “明知这样做会失去人心,尔朱荣绝不会如此愚笨,我近几日一直在揣摩他的动机,怀疑这一举动是为了削弱洛阳的江湖势力,直到收到这封信,我已确定了我的猜测。”司马笙从怀中拿出一份信纸,仔细摊平,放在案几上。唐觞已迫不及待地拿起了信纸,开始念。

  当他念完,司马笙解释道:“写信者邀我们六人赶赴洛阳的一家酒馆,还向我们透露了千金会宝藏的埋藏方位,告知我们千金会已四分五裂,正是河阴之变所引起的。”

  “写信的人是谁?”高岚问。自始至终,他关心的问题都很简单。他只想找出杀死龙九的凶手,把“流星”刺入那人的胸膛。

  “落款是红袍。”司马笙说。

  六个人纷纷陷入沉默。

  良久,高岚问道:“你已有打算?”他问的人是司马笙。也只有问司马笙,他才能得到确切而有效的回应。

  司马笙点了点头,道:“我们赴约。不但要去,还要顺带将千金会的财宝收入囊中。”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莫忘记江湖人是如何称呼我们的。”高岚顶撞道,他不喜欢司马笙说的后半句话。

  司马笙笑了笑:“你大可不取,无论如何,我是要取的,因为我干的并不是什么无道之事。”

  高岚说不过司马笙,他也清楚一旦司马笙决定了要做什么事情,就不会再更改。

  他只觉得很蹊跷,这封信像极了一个圈套,司马笙聪明绝顶,不应该瞧不出来。

  此刻的高岚仍在月下飞奔。

  当他想起出发前的这份疑虑,他的脊背就发冷。

  大概初夏的夜晚就该很冷,更何况他还在奔跑,头顶着月光。

  “酒馆要打烊了,你要是没有其他的事,就请离开吧。”敏说。

  刑天没有要走的意思,反倒坐了下来。就坐在离露白和敏不远处的一张凳子上。

  敏和露白的心已凉了一截。

  “如果我坐在这里等,他会不会来?”刑天问道。

  “他不会。”敏说。

  “为什么?”

  “因为他患病了。”露白回答。

  在这种特殊时期,“患病了”的意思,就是感染了那种致命的疫疾。

  “那么他就更应该来了,”刑天打了个响指,“子先生是洛阳城里唯一能医治病患的人。”

  “他绝不会把病染给无辜的人,所以他不会去找子先生的。”露白道。在这一点上,她对初新很笃定。

  “凡事很少有绝对。”刑天说。说的时候,他竟然抓起了桌上的一块牛肉放进了嘴里,全然没有拘束。

  敏站起身,将露白也从地上拽起,她挑了一张桌子,也坐了下来,拿了两只新碗,两双新筷,胡吃海塞起来。露白看得呆了,她从未见过敏如此狼狈失态。敏吞咽食物的样子让她想起因战争饥荒逃难的流民,那种连草根树皮都能当作山珍海味的可怜虫。

  可露白又很快明白敏这么做的用意,敏实在太累,太饥饿,太需要一些填塞恐惧的食物。

  有很多女孩子在极端情况下会暴饮暴食,这是她们舒缓压力的手段。

  于是露白也开始用手抓着肉和饭,一股脑塞进嘴里,她并不饿,并没有这样应对压力的习惯,她只是觉得自己应该陪着敏。

  刑天望着她俩,饶有兴致。他想说些什么,却突然感受到了背后森然的剑气。

  他回过头,看见了一个站得笔直的年轻人,笔直得像杆标枪。

  他又喝了一碗酒,喃喃道:“我要找的是一个佩青铜剑的人。”

  年轻人开口道:“我知道他在哪里。”

  露白和敏停下了狼吞虎咽,望着年轻人。她们认出他就是刚才随红袍人走出酒馆的高岚。

  初新的消息就好像是磁石,吸引着她们的注意。

  刑天似乎也因这块磁石动容了:“他在哪里?”

  “我不会告诉你。”高岚微笑着,同样坐了下来。

  就坐在刑天的正对面。

  “你学剑?”刑天脸上没有表情,眼角并未抽动。

  “我很小的时候就学剑。”高岚回答。

  “太好了。”刑天说。

  “哪里好?”高岚问。

  “因为一个从小学剑的人一定很不想失去握剑的那只手。”刑天说。

  高岚笑了:“我的右手很宝贝,我暂时还不想弄丢。”

  “如果你不说,很快它就会离开你,”刑天斜睨着高岚的剑,“离开你这副躯体。”

  “你大可以试试。”高岚的眼神变了,变得利如“流星”之剑锋。

  当他们的视线交叠重合的时候,他们的剑也将碰撞,刃口会迸出火星。

  敏低下头,继续残忍而决绝地吞咽着食物。

  她至少已吃了十三块牛肉,六勺蛋羹,还有八片稍有些咸的腌萝卜。

  露白已吃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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