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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一一章 不请自来的麻烦


  怎样赌才算够大?赌什么方能让老人感觉刺激?

  初新很确定,老人绝不会赌命,因为像他这样的人,一旦没命,失去的东西要比普通人多得多,他的名声,他的财富,他豢养的美色和奴仆都将随着生命逝去而不复存在。

  参与赌局的那些可怜人又将得到和失去什么呢?

  当身后门打开时,初新似乎对这些又有了新的认识。

  他在进门左侧第二间屋室旁听到过一种诡异可怖的声音,就好像其中关着一头受伤的野兽。他见到了“野兽”的真容。

  “是你?”初新不由发出一声惊呼。

  那“野兽”没有反应,他实在已面目全非,初新认得他的唯一原因是他头顶残破的斗笠。

  可在不久前,就是这顶斗笠,几乎在窄巷中要了初新的性命。

  “你果然还认得他。”老人又露出了满意的微笑,那微笑让初新作呕,发自心底地作呕。他脑海中碎成片段的线索忽然串联起来,问道:“那次他来刺杀我,难道就是因为他参与到了你们的赌局中?”

  老人摇头道:“他不是来刺杀你的,自始至终他都没有下极重的杀手,他只是想将你请到我处而已。”

  初新冷冷道:“这种‘请’法恕在下难以消受。”

  “所以他已经付出了代价。”老人指了指斗笠下披散肮脏的头发和扭曲的身体。

  初新狠狠地盯着老人,一字字道:“我不觉得该付出代价的是他。”

  老人像听不懂初新的言下之意似的,大笑道:“可世事往往就是如此奇妙,付出代价的偏偏是他,想为他讨公道的却恰恰是让他付出代价的人。”

  初新愣住了。他想起自己曾击打在斗笠客肋骨处的重拳,明白自己已不知不觉中坠入了老人的言语陷阱。

  老人瞟了初新一眼,继续说道:“当我的人找见他时,他已躺了两天两夜,不仅内伤无治,碎掉的骨头也很难再接好,除非……”他故意将“除非”两个字说得很响,就像是在引诱初新询问。

  初新望着那具残损的躯体,于心不忍,只能问道:“除非什么?”

  “河阴神医,再世华佗。”老人一边说还一边晃动自己的手指,努力念出其中的韵律。他毕竟是个极能寻觅消遣和乐子的人。

  “许伯纯?”

  “不错,只要许伯纯肯来,他的病一定有得治。”

  许伯纯的医术是初新曾经领教过的,确实有超凡过人之处。如果世上还有谁能将这野兽变回人类,也只能是河阴华佗许伯纯了。

  “只是……”老人很快接着自己的话说道,“我虽然很有钱,也闲得要死,却绝不愿将金银和时间花在这种人身上。”

  初新听懂了老人的意思:“你在威胁我?”

  老人却温和地反诘道:“我不强迫任何人。”

  魔鬼从不威胁强迫,他们只会寻找人心中的弱点,发出适当的诱引。老人已料定,初新绝对会答应他。他是个经验老道、阅历丰富的江湖人,仅仅从初新饶了斗笠客一命这件事中就掌握了初新的软肋。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

  讲道义的人,难免会被道义所拖累。

  “如果我还是不答应呢?”初新静默良久,终于问道。

  老人伸手指了指门:“请。”

  没有阻拦,也没有多余的言语。

  今夜的洛阳城格外热闹,大概是新皇登基的缘故。虽然大家都心知肚明,北魏真正的王上是一介女流,可只要无人捅破这层窗户纸,世人便可安安稳稳地过日子,一天天地应付过去。

  初新没有融入热闹之中。

  满城歌舞和欢庆雀跃的人,他竟似视而不见。

  他心里明白,明天的太阳升起时,洛阳,乃至中原的平静很可能将被打破。他已从许多路人不安的神色中隐隐地瞧出了这一点,或者说,是他自己心中惴惴,影响了他的判断。

  他最后还是答应了老人不客气的“请求”,加入到了千金会的赌局中,他还是想救斗笠客,一个人若是活到正好的年岁,突然变得伤病缠身,每逢阴雨天都会疼痛不已,那该是怎样生不如死的一件事。

  江湖是弱肉强食的,可初新坚信,人不应该丢弃人的善良和本心,既是自己将斗笠客伤成这般模样,自己便有责任帮他。

  至于其中是否另有隐情,或者斗笠客痊愈之后是否会找他寻仇,反倒不那么重要了。

  他边走边嘀咕:“麻烦,麻烦,这世间最数不尽的东西就是麻烦……”

  关于天子性别的流言不胫而走,的确已到了“麻烦”的地步,初新有时也在想,天子是男是女真的很重要吗?没准世间若有女皇帝,并不一定比男人做得差。

  可他同样也很清楚,人心中的成见是一座大山,要花上千百年的努力才能搬挪。

  “幸好开酒馆的人没有性别的规定。”走到一家酒馆门前,他兀自叹道。

  敏这般美的女主人总是能让人的酒兴更佳。

  他立在门口,望着熙攘的酒客,整理着自己的思绪。

  有个声音在他身后响起。

  “这里还真是热闹。”

  他回头就瞧见了露白久违的笑容,她眼中蕴藏的漫天星海,似万千繁华,又像冬末树梢飘落的最后一片雪花。

  初新本想调侃说“我以为你不会再来见我了”,可终究觉得不妥。没有人愿意重提那个雨夜的事情,过去的已经过去,需要原谅的过去总是遗忘掉比较好。所以初新只是轻声问道:“你喜欢热闹的地方?”

  “在热闹的地方,我睡得更踏实些。”

  初新的心沉了下去。

  钻入耳中的聒噪毕竟是可以忍受的,由心生发的寂寞才是最难熬的,那是种赶也赶不走的痛苦,是避无可避的惩罚。

  他们没有去酒馆中喝酒,而是沿着街巷随意地散着步。两人都不吭声。

  说到底,初新在露白手中吃过好多次亏,“古树”这一组织的名声也并不好,初新已决定少说话,不该说的话他已打算半个字都不提。

  露白侧过脸来望着他,轻吐出几个字:“元欢是你杀的?”

  初新愣了愣,回答道:“也不能算是我杀的。”

  “所以,元欢已经死了?”露白的神情变得很复杂,像是失落,又掺杂了欣喜。

  听完这句问话,初新才明白自己又自作聪明了。他明明准备什么都不说,可一张嘴就全部都藏不住了。

  男人始终该记住,要瞒骗过聪慧的女孩子是没有任何办法的。

  绝没有。

  初新叹了口气,无奈地说道:“你还想知道些什么,就直说吧。”

  露白茫然地摇摇头,她身后已闪出两道阴影。不知是初新惊惶的脸色还是背后的风声提醒了她,她略略抬起头道:“我有麻烦。”

  “是啊,”初新苦笑,“你好像总是跟着麻烦一块儿来。”

  越美的女孩子麻烦总是越多。

  两道黑影蒙着脸,手中各拿一柄亮闪闪的短刀。

  露白已退到了初新身后。初新惊讶地发现,更让自己感到不安的不是面前的敌人,而是擦着自己肩膀走过的露白。

  他的头很疼。让他头疼的事情已经够多了。奇怪的是,头疼的人说话反倒中气十足。

  “你们追杀她做什么?”

  初新才问了一句,两柄短刀就齐刷刷刺来,刺的皆是要害处,听发劲的喊声,有一人竟是女性。

  初新听说,在遥远的西域,有个新兴的游牧民族,其中的人们无论男女,都擅使短刀,长于刺杀。这个民族很快有了自己在汉人这里的新名字——突厥。

  很快,初新的衣衫被划拉得破烂不堪,每一下他都避开了,只不过在外人看来,避得很勉强。

  他没有注意这些,而是在思考这两名突厥人的来历。

  他忽然有了奇妙的灵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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