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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鸿雁来时曾会面


  饥饿的秃鹫能闻到死亡的味道,那是经验,也是天赋。

  假尔朱荣拥有这种天赋。

  他骑着高头大马,斜睨着远处的黑烟,精神抖擞。他告诉他身边的人:“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自由过。”

  身边的人笑了:“酋帅说笑了。”

  假尔朱荣摇头:“你们不明白。”

  有个善于拍马屁的副官附和道:“酋帅的意思是,河洛一带已经任我们驱驰了。”

  假尔朱荣冷笑了一声,伸出食指和中指,微微弯曲,示意副官附耳过去。副官谄笑着凑近,却挨了一记巴掌。

  假尔朱荣哈哈大笑,朝着黑烟不自觉地说了句“赏你的”。

  副官捂着肿脸,悻悻地道了声谢。

  假尔朱荣的心情在这声道谢中愉悦到了极点,他想起在洞穴中死里逃生的经历,仍有些心悸,千面人那张血肉淋漓的脸偶尔还会在他眼前晃悠。

  他毕竟还是活下来了,他是无罪的,洞穴中的孩子和观者已公正地审判了他的过去,给了他无罪的裁决。他所有的不幸都是那个瘫痪的人带来的,那个早已扭曲变态的人。而那个人此时此刻已被关进了监牢。

  这意味着现实里他的梦魇消失了。不久之后,当他的睡梦中不再有那双眼睛的打扰时,他便彻底得到了解脱。

  “走吧,我们得加快行军的步伐。”他下达了指令,不再犹豫,不必再看别人的脸色。

  “这真是个美好的春天”,他兀自想着。

  可事情往往如此奇怪,你越担心一件事的发生,那件事便越有可能发生。

  一辆四轮车被缓缓推行着,来到了不远处的路边……

  失败者是可悲的,他们一无所有,可比起成功者,失败者起码有一个好处——他们不必担心自己失去任何东西,这使得元诩和胡太后看起来反倒比元欢轻松。

  “皇叔的计划从那个雨夜便开始了?”元诩回忆起自己率众全歼残狼的雨夜,所有情报的来源正是元欢。他似乎明白了些什么,淡淡地问道。

  “我的计划实施得比你想象的还要早些。”元欢的回答也很平静,没人知道他说的“早”是多早,没人知道他为此付出了多少苦辛。

  “皇叔既然说‘早些’,那必然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的确。”

  元诩问:“还有其他朕不知晓的精妙安排吗?”

  元欢笑道:“倒是还剩下一些。”

  太后插了句:“徐纥大概已被你杀了。”

  元欢点点头,作为对徐纥生死的定论。

  “我们母子争斗多时,哪知道最后的赢家却成了你。”

  元欢笑了笑,没说什么。鹬蚌相争,渔翁得利,本就是不言而喻的道理。

  “不过,你不敢杀朕,也不敢杀母后。”元诩竟不慌不忙地啃了口碗中的牛腿肉。

  “是的,相反,我还会好吃好喝地招待你们,祝福你们长命百岁。”元欢也准备上前抓一块肉,放进嘴里咀嚼。当他伸手时,元诩却握住筷子朝他的脉门打来,同时飞来的还有胡太后的筷子,目标是元欢的眼睛。

  他们一直在等待元欢靠近,母子的默契或许是天生的,一人攻双目,一人攻手腕,一旦元欢稍有迟钝,他的脉门就能被扣住,纵使元诩失手,胡太后也能打瞎他的眼睛,趁他看不清时继续发起下一波攻势。

  可元欢绝不会迟钝。

  他随便一伸手指,被戳中脉门的反而成了元诩,腕子一麻,元诩的筷子脱手,又被迅速弹起,挡下了太后处飞来的筷子。

  顷刻间,所有的攻势都被元欢化解了。

  “这块肉烧制得不错,可惜有些凉了。”他拈起一块肉放入嘴里,淡淡说道。

  胡太后和元诩面面相觑,他们无法相信元欢的指力和速度到了如斯地步,甚至都没能看清元欢指尖的细微动作。

  “安安稳稳地做个王爷不好吗?”胡太后忽然开口问道。

  “只要我乐意,做个乞丐都行。”元欢擦了擦手,翻来覆去地看着自己的掌心和手背,直到确认自己的手仍然保养得当,白而干燥。

  “那为何鸠占鹊巢,抢夺诩儿的东西?”

  元欢微笑着,缓缓道:“太后现在才明白这是元家的皇位吗?”

  胡太后缄口。在抢夺东西一事上,她也是鸠。她清楚自己前倨后恭的样子很难看,作为一国之母,她还是很注重脸面的。

  “皇叔,您的祖父和朕的曾祖是同一个人,他绝不想见到同室操戈、手足相残的场面。”元诩努力地做着最后的尝试。

  “无关谋权夺位,我在意的只是一个结果。”

  元欢的话,元诩不懂。

  元欢环视殿内剩下的宦官和宫娥,道:“今天发生的所有事情,你们要装作不知道,替我永远保密。”

  众人纷纷跪伏,表示对元欢的忠诚和对秘密的坚决守护。

  然后他们的脑袋便和身体分离了。

  关于秘密,谁能比死人更可靠呢?

  “即日起,你们同他们一样,是我的手脚,我的嘴巴。”元欢指了指那群黑漆漆的甲士,他的意思很明确,他要让元诩和胡太后成为自己的傀儡,说他要说的话,做他要做的事情。

  “他们都是些什么人?”元诩问道。

  “他们是什么人已不重要,重要的是谁赢了。”

  的确不重要,无论他们来自名门还是出于寒族,他们最后归属于哪一方阵营都无关紧要。他们是历史的铺路者,历史却绝不会铭记他们。

  “最强的拥有一切,据说这是祖父的信条。”元诩望着满目狼藉的景象,若有所思地说道。

  “孝文帝当得起‘远见’二字,他是大魏最出色的帝王,”元欢在笑,他的笑容里多了些意味深长的东西,“在我的帮助下,你或许也不会干得太差。”

  他转身准备离开。临走前,他望着殿外幽深巍峨的宫宇,颇为释然地说道:“你们的饮食起居将由我选派的人负责,好好休息吧,因为这也是我正要做的事情。”

  宫门外,一辆马车已等候元欢多时。元欢很兴奋,也很疲惫,这一天发生的事情太多,发生得也太快。当然,一切是朝着他预计的方向发展的,连这辆马车也是,停下的位置和他料算的分毫不差。他走入车厢的方式娴熟,坐下的姿势舒服。他本就是个追求完美的人,如今他完美地胜利了,他忽然觉得有些不那么完美的事情变得可以原谅了,例如马车夫那顶难看的斗笠。

  斗笠斜斜地戴在马车夫头顶,编织工艺并不精巧,看起来邋里邋遢的,一点儿也不精神。马车夫本就是个慵懒闲散的职业。只需要赶赶车,喂喂马就行,其余时间可以留给酒,也可以分配给女人。

  只要那马车夫稍许有些钱。

  马车穿过洛阳的大街小巷,途径一家酒馆和好运米铺,行驶在宽阔平整的路面,元欢听见悠扬的经文声,他知道这条路就是洛阳的中枢干道——铜驼大街。

  诵经是为了内心的平和安详,可对佛的信仰是否真的能让人放下偏执,放下仇怨?

  马车左转,旁边有水声。元欢知道此处是城南的河渠,沿河是一片烟花地,醉仙楼就位于这条路上。里面那些醉生梦死的人绝对猜不到中原于今日产生了巨大的变化。他们在元欢看来不过是样貌可亲的蛆虫而已,在浑浑噩噩地浪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暮归的农夫与牛,浓妆艳抹的风尘女,白衣长剑的侠士,另一个洛阳于黄昏开始活跃。元欢扯了扯车厢的幕帘,避免不雅的坐姿被外人瞧见。

  城东,万顺王府。

  王府的大门装饰简约,不着奢华,王府内有矮树林,有假山石,有青池塘,布局协调,细看才能寻得王府主人胸中丘壑的蛛丝马迹。

  穆越兰悄悄地沿石板路而来,脚踩木屐,发出“嗒嗒”的声响。她走到元欢面前,往他的嘴里塞了一颗枇杷。

  “很新鲜。”元欢称赞道。

  “是枇杷。”穆越兰的回答牛唇不对马嘴。

  “我知道,很久之前,我曾尝过枇杷的味道。”

  元欢微笑的脸上闪过一丝错愕。

  他问:“送枇杷的人,你见过吗?”

  穆越兰嗔怪道:“你怎么跟碰了鬼似的?”

  “你见过他吗?”

  穆越兰诧异地盯着他。她从未见元欢如此紧张过,她发现元欢的微笑已经随着他面部的肌肉一同僵硬。她试图安慰:“只是个很普通的年轻人啊……”

  元欢突然咆哮道:“我就想知道他长什么样子!”

  穆越兰吓得跌坐在石板路上,她手握的几颗枇杷果散落于地,其中一两颗还蹦蹦跳跳地滚出老远,就像在讥笑她的狼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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