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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今生何处最风流,石榴红裙藏梦乡


  楔子

  混沌之初,盘古用巨斧开天辟地,巨斧有斩破开辟空间之力。盘古开天辟地后,世上出现万物生灵。生灵经历的代代演变和进化,一次次灭绝又一次次繁衍出新的物种。伏羲和女娲选择其中一种生灵,教化他们,这种生灵就是之后的人。人开智之后,慢慢形成独特的社会形态,这其中有平和,更有侵略,有爱,亦有恨,有帮助,也有残害……

  战国末期,楚国昌平君反秦于郢陈,后作战不利,向淮南败退。两年后,与秦兵在淮南开启殊死一战。一时间硝烟四起,血流成河,浮尸千里。

  淮南一役,楚军势渐弱,昌平君不得已开启师父送的至宝《魔轮换世》以求扭转战局,《魔轮换世》一书乃是盘古开天辟地的巨斧碎屑容制而成,可以扭曲空间,转换时空。但昌平君没想到,此书一开虽然打败秦军,却让天塌地崩,海水倒灌,火山爆发,世界呈现出将倾之态。

  女娲不忍世人承受灭绝之灾,身体散成四方神兽,用来支撑失衡的世界。女娲也从此神魂具散,只剩一缕微弱的能量散向人间,伏羲盘古千年来用尽各种办法想重聚她的神魂,却也是枉然,昔日伊人就此消散,似乎再也聚不回来。

  由于《魔轮换世》引时空碎裂,衍生空间应运而生。这两个空间的时间流速和历史走向从淮南一役后再不相同。

  衍生出来的空间,楚国在淮南一役大获全胜,次年项燕称皇。

  真正的空间,秦国统一六国,史称秦始皇。

  ————————————————这是条分隔符——————————————

  故事发生在衍生空间,项燕称皇千年之后的新月朝。

  元正初年正月,黎城大雪,白茫无尽,道路阻绝,困人于室。黎城之西,李府豪门在大雪的掩盖下却不失其原本的气派。李府在黎城是豪门望族,虽然族中无人在朝廷做官,但一直兴旺不衰。

  李府建在城西,五进院,仆人无数。在西院内,一个十岁左右的小男孩躺在白雪中,他只穿一层丝衣,平静的拿起手中的匕首,割破了自己的左腕。艳红的鲜血慢慢浸润到雪中,在他的左侧画起来点点梅花。天很冷,很快他长长的眼睫毛挂上细小的白霜。他感到自己身体慢慢变凉,嘴角勾起一丝笑意。

  他不想活,很早,他就想死。他经常做梦,梦见一个和他从小长到大的女孩,那个小女孩每天都在开心的笑,他每次在梦里都希望自己能到女孩身边,和她一起笑,他知道那一定是非常开心的事情。他想那个女孩一定是个鬼魂,只有在梦里他才能看得到,所以,如果自己变成鬼,就一定会和女孩见面。

  很快,他就失去意识,当他再次睁眼时,他看到一个白衣人,坐在床边背对着他。

  “我死了吧!”他满怀希望的说。

  “不,你没死!”白衣人轻声说。

  小男孩很失望,他举起自己左腕,已经被细心包扎好。“我以为,这样的大雪,阿婆不会这么早过来!”

  “你想死,为什么?”白衣人问的温柔。

  小男孩微皱眉头,“活着没意思,如行尸走肉。”

  小男孩心灰意冷的把头转向里侧。从他懂事起,他就被关在这个西院,除父母外,他只见过一个年迈的阿婆、教他武功的师父和读书的先生。他听见哥哥们在院子外面追逐打闹的声音,他想和他们一起玩耍,但父亲不同意。他的每一步都被安排好了,包括每天要穿的衣服,要吃的饮食,要读的书,要学习的武功招式。他不能选择任何事情,唯一自由的时间就是在梦里,梦见那个总也开朗笑的小女孩,他总觉得,那个小女孩就是自己的自由。

  “这个事情我会和你父亲说。”白衣人留下淡淡的药香飘然而去。

  那晚,小男孩又梦到那个小女孩,只是这次小女孩在哭泣,他看到她一个人抱着双膝,头埋在两腿之间哭,肩膀随着抽泣抖动。小男孩突然间觉得心好痛,他从未感受过的痛,以前的他心如死灰,只觉麻木,就算自杀,也并不觉得难过。可是当他看到小女孩哭的那么伤心,他心也跟着抽痛,一个每天笑的那么开心的女孩子为何哭的如此伤心?他想去安慰她,可是自己走不近她,他只能看着她,看她越来越模糊。

  自从白衣人走后,父亲让他和叔叔李儒去游学。他叔叔姓李名儒,字梦乡,是新月国家喻户晓的风流才子,上到皇室宗亲,下到花街柳巷,和他有香艳史的女子数不胜数。他以前并不字梦乡,这个字是他离家后给自己起的,他最为出名的一句诗就是,“今生何处最风流,石榴红裙藏梦乡!”他自己一个人在外面逍遥,多年不曾回家,其实早在他第一次偷偷离家去玩时,就被赶出家门。

  他特别喜欢忤逆刚正的哥哥,最喜欢看哥哥生气时的模样。他听说哥哥生了三公子,一直把这个公子看的和笼子里的金丝鸟一样,所以往家寄一封信,说让他带李凌天游学。从李凌天四岁开始,他每月一封信从未断过,一想到他哥哥每次都会忍不住看信,看完都会气的脸色发青的模样就好笑。可是他万万没想到元正初年正月寄出去的那封信,哥哥居然回了,哥哥回信很简洁“儒,汝信已收,为兄即派人将珩儿送至汝处,望替为兄多家照拂,勤勤督导,教以刚正。”

  教以刚正,教以刚正,他反复念着最后四个字,兄长,你把珩儿送过来,你觉得我能教以刚正吗?对于李凌天的到来,他有些期待,这么多年,他在外游荡,虽然女人无数,但是却没有一人可以与之厮守,一个人,再怎么放荡不羁也有孤单寂寥之时,来个小子陪他玩更好,他一定把自己所有的经验(对女人的)所有才华所有的武艺都教给这个小金丝鸟,至于是不是刚正,哈哈,他就不保证了!他捻着兄长的信,嘴角露出了一丝笑意。

  在白衣人走的第二天,李父对李凌天说,要让他去和叔叔游学,在外面多历练历练。李凌天点头,他以为这也是父亲一步一步的安排,除了接受还能做什么?

  他叔叔李儒暂居天都,在收到兄长信那天,他就开始安排各项事务迎接侄子到来。那天,午饭刚过他就倚在大门上等他的侄子。一驾马车缓缓驶来,停在门口。一个面庞清俊的男孩撩起车帘,李凌天里面穿的是月牙白的衣衫,外面披了件领口为浅灰色的狐皮大衣,撩帘起身下马车的这个简短的动作就把李儒看的出神,他啧啧的摇着头,没想到啊,没想到,哥哥那么刚直迂腐的人,居然有样飘逸俊秀的儿子,经过他几年培养,足以青出于蓝超过自己!

  李凌天下马车,躬身作揖,“侄子,珩儿……”他还没说完被李儒一把搂着脖子,“你这臭小子,五天的路程走了八天,真是等死我了,你在家那套繁文缛节在我这里就不要用了!走叔叔带你喝酒去!”

  自李凌天记事起,还没有人这么不尊礼数,他有些慌忙,“叔叔,父亲叮嘱过我,让我在外不能饮酒!”

  “管他呢!你既然都出来了,还听他的话做什么!”李儒松开李凌天,又把他从上到下好好打量一番,“好苗子,好苗子!走吧,叔叔给你在梦回楼订了最好的酒席,找了最好的姑娘给咱们弹琴。”

  “梦回楼?梦回楼是什么地方?”

  “到了你就知道了!”李儒不由分说拉着李凌天就走。

  这个梦回楼对李凌天来说是个全新的世界,装饰奢华艳丽与家里朴素淡雅的风格完全不同,而且这里的女子衣服极其轻薄袒露,与家里婢女仅露脸和手的衣服完全不同。李儒看他痴迷的样子,想起自己第一次出来时也是这样,笑着拍拍李凌天的头,“好看的还在后面呢!”

  李儒把他领到二楼的一个雅间中,他们进去时桌子上已经摆满了菜。李凌天看着满桌的菜,闻着阵阵钻入鼻子的香气,咽了口口水。在家,他每顿只能吃两道青菜,而且饭菜做得无滋无味,他有一次问阿婆为何菜如此寡淡,阿婆说是老爷吩咐的。

  “你在家是不是饭菜没滋没味?”李儒问他。

  李凌天点点头。李儒叹了口气,“兄长以饭菜清淡可以控制一个人的欲望这种谬论让李府的饭菜做得无滋无味,真不是人吃的。”

  李儒拉着李凌天坐下,“吃吧,可劲吃,随便吃,这里有些菜我可是从别的酒楼叫的,都是天都最好吃的!” 

  李凌天拿起筷子,慢慢夹起自己面前的一块牛肉放在嘴里,感觉还没有嚼,牛肉就已经化在嘴里,这香浓的味道刺激他的味蕾,让他忍不住又夹了一块。

  “好吃吧!”

  李凌天用力点头。

  “你看你,吃的这么斯文!”李儒站起身,够着远处一盘鸡,撕下一块鸡腿,啃起来,示意李凌天也这么做。

  李凌天犹豫的看看筷子又看看他叔叔手上的鸡腿最后也起身,拽下另外一个鸡腿,大口的啃起来。

  此时,叫小宛的姑娘走到屋里琴边坐下,开始缓缓弹奏起来。李凌天正吃着猛劲,听到女子弹的曲子缓慢下来,这曲子,和他平时学的完全不一样,曲中充满了他难以描述的感觉,听着这个曲子,有点面红心跳,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怎么回事。

  李儒把这些看在眼里,挥了挥手,小宛会意换了首清新淡雅一点的。李凌天后来把全部心思放在吃上,这个女子再弹什么他并不在意。

  小宛弹完琴后,起身要走,被李儒拉住,小声在她耳边说,“今晚等我!”小宛妩媚一笑,推门而出。

  李凌天此时也吃饱了,肚子撑的太涨,让他只能仰靠在椅子上不能直坐。“你看你那出息,以后天天吃这些,你顿顿要吃这么多?”

  李凌天有点惭愧的低下头,又有点不信“叔叔,以后我们真的每顿都能吃这么好吃的饭菜吗?”

  “那当然,你跟着叔叔我混,保证让你吃香的喝辣的!”

  李凌天高兴的点头,对于一个十岁的孩子,一顿好吃的无疑会让他感到幸福,李凌天想,也许那个小女孩也每天吃好吃的,才会笑的那么开心。

  李凌天和李儒在吃饱了在屋里休息时,一阵阵的女人声音让李凌天感到诡异,这声音似乎既痛苦又很享受,让他又一次心跳加快,面红耳赤。

  “这是什么声音?”李凌天诺诺的问。

  李儒哈哈大笑两声,“小子,叔叔带你看一出好戏!”

  李儒打开窗子,纵身一跃,站到二楼的屋檐上,李凌天也跟着叔叔上来。李儒踩着二楼屋檐走,在一个窗子门前停下来,戳开窗纸,往里看一下,笑道,“角度刚刚好!”说着拉李凌天过来看。

  李凌天看到一男一女赤条条的缠在一起,那个男子坐在椅子上,女子坐在男子腿上,不停的扭动着身子,一边扭动一边发出他刚才听到的声音。

  “他们……”李凌天刚想发问,李儒嘘的一声让他别说话继续看,李凌天继续看着,他第一次看到□□的女子身体,女子身体的柔软随着动作不停的颤动,他的心也跟着一起颤动不已。那男子把女子从身上拉下来,让女子拄着椅子,自己直直从后面挺入开始加快速度,女子的声音越来越大,也越来越魅惑人。李凌天看的下身也热热的胀胀的。他一个分心,提气不稳,没有站住,多亏李儒拉着他,要不然就摔下去了。屋里人听到外面有动静骂了起来,往窗子这边走,李儒拽着李凌天跳下就往府中跑。

  他们跑了两条街,李儒停下来道,“没事了,不用跑了!”

  “叔叔,他们是……”

  “他们在做这世界上最美好的一件事!”李儒还没等他问完就抢答。

  “最美好?”李凌天觉得吃那一桌好吃的才叫最美好。 

  “你还太小,不能理解,等你长大了就懂了,和女人欢爱是最幸福的一件事。”

  李凌天不语,他现在确实不能理解,但是刚才的场景,在他心里似乎种下了种子,种子扎根生长,再也磨灭不去。他甚至在梦里梦见他和那个小女孩就在做这样的事情,小女孩在他身下小声的申吟着。梦醒时,他发现裤子和褥子已经湿了。那是他最后一次梦见小女孩,自那以后他梦不到那个小女孩,就算是他刻意的想她,他也梦不到。他以为是自己在梦里亵渎了小女孩,所以小女孩不愿再出现,为此他好几天食欲不振。

  李儒见自己慢慢带向正道的侄子突然间蔫了,关切的追问他原因。李凌天把和梦见小女孩的事情都一一告诉他,包括他梦见和小女孩做的那件事。李儒听完哈哈大笑了好久,笑的李凌天尴尬低着头搓着手不好意思抬头。

  “能在梦里就俘获我侄子小姑娘一定是个美女,对不对?”

  “我……我看不清她长相,一直都看不清。”

  李儒认真的点点头,“长相一般记不住,这个正常。”

  “不,不正常,我已经有快一个月没有梦见她了,你说她是不是生我气了,我不该梦见和她做那样的事情,我真卑鄙下流!她肯定不愿再见到我了!”李凌天懊丧的说。

  “你这个傻小子啊,那是做梦!每个男人年少时都会做你这样的梦,以后就好了!”李儒安慰他说。

  李儒带着李凌天体验尽了天都的繁华后带着李凌天去各个地方游历。

  他们随着盐队去拓金的草原做生意,领略广袤草原的壮美;他们去南海与渔人出海,在海天交际处寻找鲲的踪迹;他们去巴蜀,云山雾绕间寻找神仙居所。李凌天终于体会到了自由,那并不仅仅是自己可以选择生活方式,而是可以纵横天地的一颗勇者无畏的心。他敬佩叔叔,敬佩他在十三岁就有一颗勇往无前离家生活的决心。虽然父亲每次提到叔叔都有恨铁不成钢的怒气,但是他知道,父亲很疼爱这个弟弟,也许他活出了父亲想但却不能活出的模样。

  李儒看似玩世不恭自由洒脱,这些年却建立起自己庞大的组织。从王室宗亲到乡野农夫,从商道至武林他似乎都有涉足。就李凌天这几年跟着他的观察,这个叔叔在幕后操控着商行店铺,酒楼妓院以及一家名号遍布全新月的镖局,招财镖局,招财镖局名字不霸气威猛,不过威望极高,绿林人士都知道,只要插上招财镖旗就算是价值连城宝贝也万万不能劫。

  在李凌天跟着李儒的第三个年头,他终于能把父亲教育的那种繁文缛节下的谨言慎行转变为李儒的肆意洒脱,虽然他还不及李儒三分之一。李儒其实并不是一直不守礼节,有一次,他带李凌天去拜见渝州名家赵先生,见面前一天特意挑选棉麻面料的衣服把自己丝绸衣服换下,他还特意嘱咐李凌天一定要守礼。第二日下午他和李凌天赶到赵府,得知赵先生午睡未醒就恭恭敬敬在赵府外等了一个时辰。这要是平时的李儒,早就疯疯癫癫进去,不是一巴掌乎过去打醒人家就是要和人家挤一被窝一起睡,可是这次,他在赵府外安安静静,挺直腰板的站了一个时辰,还一脸谦恭完全没有不耐之意。

  李凌天很好奇,什么样的人值得自己叔叔如此,见了赵先生面之后才发现赵先生的确值得人如此。赵先生两鬓微白,并不像那些鸿儒般不苟言笑,相反,他脸上显露发自内心的笑意,说话风趣幽默,他和李儒谈论道,谈论天下,谈论逍遥,还谈论女人。听着赵先生的话,李凌天也明白叔叔为什么对赵先生那么恭敬,却对那些读先圣之书的人嗤之以鼻。很多读书人眼里只有功名,名义上为民谋福,但其实本质上,只是为了自己能顺利步入仕途。而赵先生他心里有天下,有百姓,有对微尘的观察,有对浩渺宇宙的遐想。

  晚上,二人拿了壶酒,飞上渝州城的飞仙塔,那是渝州城最高的塔,是前朝宁王为了自己最爱的女人建的,宁王一生求仙问道,最大的心愿就是和心爱的女人一起得道成仙,做一对神仙眷侣,可惜塔刚建完国就灭了,但是这座飞仙塔却还在。李儒和李凌天坐在飞仙塔顶,借着半月的余晖和璀璨的星光俯望整个渝州城。

  “赵先生说你器宇不凡,定成人中龙凤!”李儒喝了口酒看向李凌天。

  “我不想为龙为凤,就想这么逍遥自在过一辈子!!”李凌天说完咕嘟咕嘟喝一大口酒。

  李儒听完哈哈大笑,“你小子说的对,什么人中龙凤,这飞塔他上过吗?他去过拓金草原吗?他见过南海巨龟吗?他哪里有咱们爷俩逍遥自在!”

  李凌天笑而不语,听完叔叔的话又喝了一口。这三年,他从一个小男孩长得初有少年模样,虽然还有稚气但俨然间是一个风度翩翩美少年了!李儒灵光忽现问,“珩儿,你这几年还会梦见那个小姑娘吗?”

  “没有。”李凌天失落的说。

  李儒拍拍他的肩,“那些都是虚无缥缈的,叔叔给你找个真实的。”

  李凌天这三年跟着李儒真是“耳濡目染”,李儒与女人调情的本事远高于他其他能力之和。但是不知为何,他对他叔叔看上的女人都没有什么好感,他不理解他叔叔为什么只和一身媚骨风尘女子缠绵,为什么不找一个可以与他长相厮守的女人!

  “我才不要你找的那些女人呢!”李凌天有点鄙视的说。

  “哎你这个小子,我找那些女人怎么不好!一个个体态丰盈妩媚妖娆!”

  “无趣!”李凌天把壶里剩下的酒一饮而尽。

  “那你说什么样的女人有趣?”李儒反问他说。

  李凌天被这句话问住,思索了半天,“我现在还不知道。”

  李儒一声长叹,“有趣的女人是危险的!当你觉得她有趣的时候说明你已经爱上她,爱上一个女人对男人来说是一件危险的事情,因为那是男人的软肋。既然爱与不爱都能得到鱼水之欢,那为什么爱呢!”

  李凌天完全不能同意李儒的观点,“我相信爱与不爱做的时候感觉肯定不同。”

  “呵,你一次都没做过,居然还发表自己意见了!”李儒刚想再喝一口酒,酒壶就被李凌天迅速抢过去,“我的酒没了,你的借我喝一口。”说着咕嘟咕嘟喝李儒壶里的酒。

  “你个臭小子,喝多了我可不带你下去,从这塔上摔下去你就粉身碎骨!”李儒想把酒壶抢过来,可是李凌天身手灵敏躲过他,把壶里的酒喝得干干净净,“痛快!”他得意的举起酒壶,挑逗的看着李儒。

  李儒一边感慨自己是不是老了,一边惊叹李凌天真是难得的练武料。兄长已经把他的底子打牢加上他这三年教导,居然十招之内制不服他,再过几年,完全可以超越自己。

  “臭小子,让着你的,你还得意上了!”李儒给自己台阶下,从身边的口袋里又掏出一壶酒,美滋滋的喝上。

  “你居然又带了一壶!有没有我的份?”

  “此情此景一壶酒哪够!”李儒摇头叹气,“本来是有你的,但是看你刚才表现,没了!”他看着手里的酒,一脸可惜。上次他没准备让李凌天把酒抢去,这次有了防备李凌天是不会轻易得逞。

  “好叔叔,再分我一口!”李凌天服软求他道。

  李儒没理他,继续喝自己的酒。

  “我那天下最帅风流倜傥才华横溢纵横四海无人能敌的叔叔呀,可否给你可怜的侄子一口酒喝?”李凌天开始卖萌。

  “服了你了!”李凌天扔给他一壶酒。两个人又喝了起来。

  渝州城在他们脚下,天下亦在他们脚下。

  李儒觉得侄子已经到了可以有女人的年纪,这几天没少往渝州城的花街柳巷里跑,帮着侄子物色合适的人选。可是寻了几天,都没找到合适的。就连渝州城标榜着比天都梦回楼还好的醉微楼也没有令他满意的人选。要合了这个小子的心意,那这个女子就不应该在青楼里面选,那要是不在这里选,难不成要给他纳个妾,要是这样他们去哪里,这个女子就去哪里,岂不是添了麻烦。正当他被没有合适人选时,醉微楼的妈妈派人来让他过去验货。他并不抱着太大希望,但是当他看到那个女孩子时候觉得她就是合适人选。

  这个女孩子年纪在十三四岁左右,赤着脚,脚缝夹着泥土,穿着满是补丁的粗布衣,本来衣服应该是红色的,被洗成淡淡的橘黄色。她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却没有刚刚被买进妓院的女子般恐慌,而是满眼的绝望。她淡淡的看李儒一眼,又把眼光转向别处。

  “她才刚来,我就让李公子验货,还没来得及收拾,收拾之后会更好看的。”妈妈走到女子身边捏起她的下巴,“你看她这皮肤,皙白紧致,这可是好货色呀!”

  李儒点点头,“的确好货色,他们都出了多少钱?”

  “张家公子出了五十两。”

  李儒哼了一声,竖起一个食指,“一百两,人给我留着!”

  妈妈听这句话喜上眉梢,高兴的手舞足蹈,“我就看李公子器宇不凡,果然出手这么大气!您放心吧,一定给您留着!”

  李儒又打量女子一番,“有点瘦,多给她吃点好吃的,半个月后我再过来。”

  自李儒回去以后,这半个月来让人做得饭菜都有壮阳的效用,李凌天刚开始没有注意,但后来发现每天一道菜必有鞭菜。他盯着桌子上的鞭菜,有点幸灾乐祸,“你是不是不行了?”

  他突然对李儒说这句话,李儒刚扒进嘴里的饭差点没喷出来,“臭小子,你就不能想我点好吗!”

  “要不是不行了,至于天天吃这样的菜吗?”李凌天一脸嫌弃的看着他。

  我的良苦用心啊,李儒内心苦苦感叹道,但是为了给他一个惊喜,他还是忍住没告诉他,“是,我需要补,你也多吃点,长身体的时候。”

  “不需要,我身体一直都很好,再过一年就会比你高了!”李凌天一脸傲娇。李儒看着眼前的侄子,想起三年前刚下马车,见他就要拱手作揖的那个小男孩,简直是天差地别。哎,自己种的苦果,只能自己往下吞了。

  半个月后,他去醉微楼看那个女孩子,果然精心打扮后女孩子清新出众的气质就凸显出来。李儒很满意,当晚就拉李凌天来醉微楼喝酒。

  李凌天一点不反感来醉微楼,虽然他觉得李儒找的女子大多无趣,但是这里可是上演着一幕幕的活春宫,世间百态在这里体现的淋漓尽致。他特别喜欢点一壶小酒,坐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看着各色女子和嫖客。

  可是这次李儒却拉他上二楼,左拐右拐进了一个很偏僻的小屋。李儒在开屋门之前神秘的对李凌天笑,李凌天早已猜到他的筹划,原来那些鞭菜是给自己准备的。他有些好奇,叔叔给自己准备的到底是什么样的女子,是否能符合他的心意。

  带着这个好奇,他刚想推门进去,李儒拉住他,在他耳边低声说,“别着急,慢慢来,要对第一次的女孩子温柔!”

  李凌天嗯了一声,推门进去,看见一身粉纱衣的女孩背靠着他坐在窗前。光看这个背影,并不媚俗,李凌天心里给她加了一分。女孩回头看他,眼里尽是悲凉,她站起身,走向他,立在他身前,开始解衣扣。

  李凌天露出一抹笑意,坐到床边,饶有兴趣的看她脱衣服。那女孩子先脱了一件外纱衣,又脱了一件中衣,身上只剩一层薄薄的白纱衣,曼妙还带点稚嫩的胴体隐约可见。李凌天下身也悄然有了反应,但是他很克制,脸上保持那抹笑意。

  女孩子在脱白纱衣的时候手就开始不住地发抖,根本无法再脱下去。

  “你在害怕吗?”李凌天拉她到床上坐下。

  女孩子摇了摇头,“既然被卖在这里,这件事情是迟早的,害怕也没有用。”

  李凌天右手食指从女孩子衣领慢慢往下滑,虽然还不算饱满,但是那粉嫩色已经足够吸引李凌天,李凌天左臂搂住女孩子的腰,低头吻下。他把女孩子摁倒在床,已经褪去她最后的纱衣,抬头想要亲她的时候,发现她已经泪流满面。李凌天不喜欢强迫人,如果刚才她只是害怕他到是可以接受,但是现在她是万分的不愿意。

  他停下来,拿被子盖住她的身体,“你为何而哭?”

  “被父亲卖到妓院,以后要以皮肉为生,这难道不值得哭吗?”

  “楼下那些女子,都是卖到妓院,我看她们也挺快乐!”

  “那是他们对客人强颜欢笑罢了!”

  “有些是,但有些并不是,我能看出有些确实挺快乐。再说,你的眼泪,早就在卖到这里前几天哭完了呀,这里妈妈没告诉你,接待客人,是不许流泪的吗?”

  女孩子擦掉眼泪,“对不起,是我一时失态,我们继续吧!”

  李凌天挥了下手,“不必了。”说着起身就要走。

  “公子,你可是花一百两银子买我的!就这么走了?”女孩子不信的问。

  “就当我再买你一夜安宁吧!”李凌天此时已经走到门口,转身对她说这句话的时候十分温柔。这给了女孩子改变命运的勇气和动力,她两步跑到李凌天身边跪下,“我求公子,救我出去!我不想在这里,我想见溪之,他是我最爱的人,我求公子救救我!”

  在李凌天刚来到李儒身边时,李儒就告诫李凌天,不要救青楼女子,她们之所以来到青楼就是迫于生活,她们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就算是你一时善心救了她们,悲剧还会在她们身上重演。

  李凌天有点为难但还是牢记了叔叔的教诲,“对不起,我无能为力。”

  “不,你可以!”女孩子抱住他的大腿,“只要你帮我赎身,让我见到溪之,我一定记住公子的大恩大德,将公子的赎金双倍奉还给公子。我曲异说到做到。”

  李凌天看着曲异坚毅的眼神,动摇了,“好,我帮你赎身,你穿好衣服在这里等我吧!”

  李儒看着李凌天从屋里这么快出来不禁失望,虽然第一次并不会太久可是这个小子也太快了点吧,白白浪费了给他精心准备的饭菜。

  李凌天拉把椅子坐在他身边。李儒给他倒杯茶道,“你这是速战速决呀!”言语中不乏挖苦之意。

  李凌天将茶水一饮而尽,又给自己连倒两杯才说话,“你去和那个妈妈说一声,这个女孩我要了。”

  果然在李儒意料之中,这个小子初试云雨当然对这个女子有点感情,他已经想好怎么劝说他,让他放弃替她赎身的想法。

  他还没开口李凌天又说,“我和她实质上,什么也没发生。我就是想帮她离开这里。”

  “荒唐,珩儿,你还记得我最开始和你说的话吗?”

  “记得。”

  “那你还要为她赎身?”

  “叔叔,那是你的想法,不是我的。如果我一味地按照你的想法来,和在黎城有什么区别?”

  “你要带着她一起走?”

  “不,她有心上人,我只是成全她而已。”

  “这个我还能接受。”李儒终于有了一丝欣慰,他其实最怕的,就是带个女人一起走。“你在这里等着吧,我去和妈妈说一声。”

  不过一小会,李儒就拿着曲异的卖身契回来,李凌天接过卖身契来找曲异,此时曲异已经穿好衣服,坐在桌边等他。

  李凌天把卖身契放在她桌前,“你自由了。”曲异拿起卖身契,双手不住的颤抖,“谢谢你,李公子!你的大恩,曲异我一辈子不会忘记。”

  “你想去哪里找你的溪之?用不用顺路带你一程?”

  “不用,他就在城南山脚的村子里。”

  “你确定他还会接受你吗?毕竟你已经被卖入醉微楼了!”李凌天知道,这世上大多数男子喜欢寻花问柳,但是每一个人都不希望自己女人曾是花和柳。

  “会的,他一定会接受我。”曲异的坚定让李凌天刮目相看,“愿你们白首到老。”李凌天送上最后的祝福,然后和曲异一起离开醉微楼。李儒看着曲异远去的背影,“一千两,就这么不疼不痒的花出去了,你可知道,普通人家一千两能活十年!”

  “谁让你有钱呢,你又不是普通人家!”李凌天怼回去。

  “要是让你爹知道你这么一掷千金的,他非打残你不可!”

  “哼,没等你说这些话,早就被我爹打残了!”李凌天给他一个白眼,“你派人跟着曲异,帮人帮到底。”

  “这还用你说,我早吩咐人跟着她了,一千两买的,怎么能不管不顾!”

  李凌天被他的话逗笑了,拍拍李儒的肩,“知我者,莫若叔!”

  派过去的人回来报告说曲异一切都好,李凌天也就放心了。李凌天年少温柔善良又洒脱,这段时间是他此生中最好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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